单位名称 | 国科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 | 单位性质 | 其他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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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 单位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单位规模 | 100-299人 | 单位网址 |
学历要求 | 招聘总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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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20 | 20 | 0 |
学历等级 | 专业名称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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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专业 | 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微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神经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发育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细胞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病原生物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生物医学工程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生物信息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生物工程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研究生专业 | 药学 | 科学研究人员 | 1 |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招聘需求
研究院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是由宁波市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共建的高端、高质、高效的研究联合体,为独立法人单位,下设若干研究所(中心。研究院坚持开放办院,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格局。
研究院紧扣国家医疗改革发展战略,将分步建设宁波市人类生物样本库、医疗大数据应用与医学人工智能研究所、肿瘤精准诊疗研究所、干细胞医学转化关键技术研究所、分子病理与体外诊断先进技术研究所、药物研究所、老年医学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分子影像研究所等,不断推动我国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生命健康产业的发展。 2019已成立中国科学院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宁波分院、以研究院为依托建设国家生物信息中心宁波分中心。
研究院将秉持“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原则,不断引领人才事业发展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新、包容创新,在创新发展路上不断前行。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其他资格条件 |
科研项目负责人 | 20 | 1.从事生命与健康产业科学研究;2.主要研究方向:生物样本库、医疗大数据应用与医学人工智能、肿瘤精准诊疗、干细胞、分子病理与体外诊断、药物制备、微生物耐药机制、分子影像、生物与信息学、遗传学;3.带领研究团队进行项目相关实验研究;4.研究生带教。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博士学历,生物学、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有科研项目申报及负责工作经验者优先; |
AI方向科研项目责任人 | 3 | 1.从事科研规划和科学研究,积极组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2.主要研究方向: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理论与算法3.参与医学人工智能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研究平台科研成果转化;4.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对接医学相关项目和技术;5.研究生带教。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博士学历,模式识别、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投递简历报名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874428
简历投递邮箱:abc83870999@163.com
2.报名办法: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在邮箱投递本人简历,应届生须有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语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须有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学历认证、英语证书。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他
1.笔试、面试与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4.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人事科核准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