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单位性质 | 高等教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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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单位行业 | 教育 |
单位规模 | 500-999人 | 单位网址 | http://www.imnc.edu.cn |
学历要求 | 招聘总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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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5 | 5 | 0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2021年度赴
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简章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三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思政课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5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6日之后出生);
7.符合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13日17:30;咨询电话:0471-6585582。
2.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邮箱:hhhtmzxy_rsc@126.com。需提交材料有:(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报名表。(2)提供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应聘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5日17:30。资格审核在线上进行,将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届时请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预留电子邮箱,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结果。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
(一)面试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生试讲时间20分钟,考生自行准备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课程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应聘人员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
(四)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https://www.imnc.edu.cn)——“公开招聘”专栏中进行统一公布。
(六)面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由学校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个人诚信等,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计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658558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八、本简章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岗位需求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报名表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