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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甘肃省地矿局2021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Dec 14, 2020 5:42:52 PM 点击量:

单位名片 Business Card

单位名称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 单位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单位规模 5000人以上 单位网址 http://www.gsdkj.net/

时间地点 Time And Place

招聘时间 2020-12-21 10:00-11:40 招聘地点 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招聘计划 Recruitment Plan

学历要求 招聘总人数 研究生人数 本科生人数
本科生,硕士生 153
学历等级 专业名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本科专业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理信息科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球物理学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球物理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质学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质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球化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生态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测绘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矿业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采矿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资源勘查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质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地质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环境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环境科学 工程技术人员 1
本科专业 环境生态工程 工程技术人员 1

招聘内容 Recruitment Content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地勘行业野外工作特点以及所需专业生源培养状况等要求,本科生主要面向原地矿部属院校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共计划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153名,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环境。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为19811月1日以后

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毕业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简历投递

  (一)简历投递时间:

2021年1月31日前投递简历。

  (二)简历投递方式

简历投递采取现场投递或网络投递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者请将简历和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属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简历投递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简历,并进行面试考核,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二)体检

    应聘人员在兰州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省地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备案录用

根据资格审查、体检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其它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简历投送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以及全部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931―87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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