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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招聘(4月24日赴吉林大学招聘)
发布时间:Apr 22, 2025 6:40:34 PM 点击量:

单位名片 Business Card

单位名称 武汉博硕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民营企业
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单位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单位规模 50-99人 单位网址 www.591yjs.cn

招聘计划 Recruitment Plan

学历要求 招聘总人数 研究生人数 本科生人数
博士生 15 15 0
学历等级 专业名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研究生专业 哲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中国哲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外国哲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中共党史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国际政治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社会心理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教育学 教学人员 1
研究生专业 心理学 教学人员 1

简历接收 Resume Reception

接收邮箱 51122309@qq.com 网申地址

招聘内容 Recruitment Content

长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招聘

 

校招行程:吉林大学

4月24日 周四  14:—17:00  

吉林大学前卫校区-敬信教学楼-A105    博士专场招聘会

 

一、单位简介

长江师范学院是经重庆市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本科高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更名为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有90年办学历史。学校地处重庆市涪陵区,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以“榨菜之乡”闻名于世。学校距涪陵高铁车站3分钟车程,可直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30分钟可达重庆北站;距高速公路入口2分钟车程,40分钟可达重庆主城。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4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055.8万册(种),数字资源容量达50TB。学校有21个二级教学单位,5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名;有专任教师1300余名。

 

 

二、招聘需求专业及待遇

 

博士引进业绩条件与引进待遇一览表

引才类别

一级学科

引进条件

(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引进待遇

Ⅰ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1)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3)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7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数学;统计学

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1)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5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3)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5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生物与医药;药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

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Ⅰ类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1)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C1级论文3篇;

(3)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6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

(1)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B级论文2篇,或C1级论文4篇;

(3)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4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Ⅱ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

(2)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4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万元

数学;统计学

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Ⅱ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

(2)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万元

生物与医药;药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

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教育学;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C1级及以上论文2篇;

(2)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万元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C1级论文3篇;

(2)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安家费:25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万元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III类A类

所有学科

应聘到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岗位,业绩成果达不到Ⅰ类人才、Ⅱ类人才条件要求的优秀博士。

1.安家费:1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入职后,若获得国家自科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追加科研启动费10万元。

III类B类

所有学科

应聘到管理、教辅等岗位,业绩成果达不到Ⅰ类人才、Ⅱ类人才、Ⅲ类人才A类要求的优秀博士。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备注:一级学科依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交叉学科;以上引进待遇为该类别引进待遇上限,实际执行待遇可依据博士业绩成果等实际情况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待遇与国家级项目申报挂钩。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博士引进条件与待遇》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1〕79号)精神,经学校202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博士引进条件与待遇公布如下:

一、引进类别、条件与待遇

(一)引进类别

引进博士分为Ⅰ类人才、Ⅱ类人才、Ⅲ类人才三个类别,其中Ⅲ类人才分成A类、B类两个层次。

(二)年龄要求

自然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业绩条件

引进博士研究方向应符合学校引才需求,业绩成果应是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具体条件详见《博士引进业绩条件与引进待遇一览表》(附件)。

二、待遇发放方式

(一)安家费

安家费实行分批发放,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经人事处审查个人档案合格后,学校与引进博士协商分批发放金额,首次发放金额不超过60%,剩余安家费待完成三年目标任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具体标准详见《博士引进业绩条件与引进待遇一览表》(附件)。

(二)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按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具体标准详见《博士引进业绩条件与引进待遇一览表》(附件)。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经人事处审查个人档案合格后分两次下达,首次下达金额不超60%。

三、有关说明

(一)引进博士原则上应达到《长江师范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1〕7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引进博士待遇包含重庆市和涪陵区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引育扶持激励等所有待遇。

(三)学校协助解决引进博士子女入学和配偶、子女落户问题,不再照顾性安置博士配偶、子女工作。

(四)引进博士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入职后第一年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若第一年完成额定工作量要求,次年可继续聘用到副高级岗位,最多享受三年。

(五)用于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的业绩成果不再按照学校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奖励办法享受奖励待遇。

(六)2018年秋期以来考取且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培养博士,按照Ⅰ类人才、Ⅱ类人才、Ⅲ类人才A类的业绩条件要求核定兑现标准,发放方式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执行。

(七)2018年秋期以来考取但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在职博士,若符合学科所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和Ⅲ类人才B类及以上条件要求,经协商愿意继续在校服务8年,可按照Ⅲ类人才B类标准,参照考取当年其他定向培养博士协议书约定的兑现方式执行。

(八)《长江师范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1〕79号)规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特殊人才、优秀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根据引进人才的水平及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引进待遇及工作待遇。

(九)本文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2023年引进博士条件与待遇》(长师院发〔2022〕52号)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话:17702371921   

邮箱:51122309@qq.com 抄送到zp@591yjs.cn(请备注“意向岗位+专业+学校+姓名+学历+硕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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