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 单位性质 | 医疗卫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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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 单位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单位规模 | 1000-2999人 | 单位网址 |
学历要求 | 招聘总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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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331 | 197 | 134 |
学历等级 | 专业名称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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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 临床医学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5 |
本科专业 | 护理学类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90 |
研究生专业 | 临床医学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0 |
研究生专业 | 临床医学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10 |
接收邮箱 | 网申地址 | https://www.sdhmdp.com/article/detail/id/55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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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3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http://dshyy.jobs.o-hr.com/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5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4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31日9:00-4月5日16:00。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紧缺岗位面试环节增加英语专项考核。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F01-F02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03-F04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6605920、66605723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