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单位性质 | 高等教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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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单位行业 | 教育 |
单位规模 | 5000人以上 | 单位网址 |
学历要求 | 招聘总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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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1 | 不限 | 不限 |
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兼任教学秘书。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硕士研究生为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为全日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且原则上要求本科或硕士至少有一段学习经历毕业于985、211重点院校。同等条件下博士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三、 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比照事业编制人员发放工资,有餐补、班车,带薪寒暑假,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 2.联系人:李云云 3.咨询电话:0431-86908045 4.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02)。 (1)报名表(见附件)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 |
五、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间由人事处通知。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岗位考试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满足1:3方可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