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单位性质 | 高等教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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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 单位行业 | 教育 |
| 单位规模 | 5000人以上 | 单位网址 |
| 学历要求 | 招聘总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
| 硕士生 | 5 | 5 | 0 |
| 接收邮箱 | rlzyc@lncc.edu.cn | 网申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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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面试考核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1.面试考核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30
2.面试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逸夫教学楼302室
二、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1.面试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部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签约人员。面试考核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每人面试考核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面试10分钟。
3.试讲采用板书形式,现场不可分发材料、不支持课件授课、不可携带任何教材及教案,板书内容规范、完整。
4.各岗位试讲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的面试考核时间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考核。未在规定的面试考核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请考生携带5份个人简历参加面试考核。
3.考生应在开考前半个小时到达面试考核地点,在面试考核地点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核顺序。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核合格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4-89708716
附件:专任教师岗位试讲内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