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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员
发布时间:Oct 29, 2026 7:33:12 PM 点击量:

单位名片 Business Card

单位名称 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单位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单位规模 300-499人 单位网址

职位说明 Position Intro

职位名称 业务专员
招聘标题 职位性质 全职
最低学历 本科及以上 招聘人数 2
职位类别 销售类 月薪 3.0k ~ 5.0k
创建时间 Oct 29, 2026 职位下线时间 Nov 30, 2026 6:00:00 PM
工作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
专业 资产评估,金融学类

招聘计划 Recruitment Plan

学历等级 专业名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本科专业 金融学类 金融业务人员 1
本科专业 资产评估 金融业务人员 1

职位详情 Position description

工作薪酬:执行企业工资制度,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叠加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具体如下:
1.青年人才到市属企业工作累计满1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市属企业(集团)中层正职岗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市属企业(集团)中层副职岗位,如所在企业没有岗位空缺,由上级单位统筹安排。
2.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辽宁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择优调入各级党政机关任职。
3.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1100元、9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
4.居住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700元、5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
5.购房补贴。青年人才试用期满转正且在企业工作8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购房补贴。青年人才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由用人单位分两次发放,其中购房当年发放总额的40%,在企业工作满8年后发放剩余的60%。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12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800元/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100平方米。已发放的“居住补贴”需在申请资金额度中扣除。
6.助学贷款代偿。为青年人才代偿助学贷款,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分两次发放,入职当年发放总额的40%,在企业工作满8年后发放剩余的60%。金额最高2.4万元,低于2.4万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代偿。
7.青年人才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新入职3年内,在锦市区内无住房的,市属企业可结合实际,视情给予青年人才安排免费公寓。
8.青年人才由于工作表现考核不合格、考学、调出、被取消聘用等个人原因,未能在企业工作满8年的,需要退回购房补贴和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并全额返还企业。
9.青年人才入职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薪酬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