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有关要求,学校制定《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办法》
2.《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