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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起航 筑梦青春——未就业青年人社政策服务指南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17:09 吉林
发布:李思琪 创建时间:2026-06-25 16:09:13 点击量:

为扎实推进梅河口市16-24岁青年就业帮扶工作,精准落实各类青年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切实降低青年求职、就业、创业、安居成本,全方位保障未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留梅、回梅发展,特梳理汇总我市专属人社扶持政策,形成本服务指南。

一、校企合作助力项目:实习就业无缝衔接

本项目搭建高校与本地企业双向对接桥梁,打通青年实习、就业通道,实现校园实习与职场就业无缝衔接,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留梅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参与范围:省内各高校均可参与合作;梅河口市正常运营满1年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提供优质就业实习岗位。服务对象覆盖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岗位类型:精准设置三类适配岗位,满足不同青年就业需求,分别为校内岗位、校外岗位、党员毕业生专属党建岗位,青年可结合自身专业、个人身份自主择优选择。

补贴标准:实习周期为3-12个月,符合条件的实习青年可享受每月1870元实习补贴,补贴累计发放时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方式:梅河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4303197

二、就业见习政策:多维赋能,降低留乡就业成本

针对适龄失业青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出就业见习扶持政策,通过政企双向补贴模式,提升青年见习积极性,拓宽就业渠道,增强企业留用意愿,实现“见习有收入、就业有保障”。

 参与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企业见习:实行“政府+企业”双重补贴。见习期间,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补贴,用人单位额外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切实保障见习青年基本生活。

      事业单位见习:按现行规定仅享受政府发放的见习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涉及企业额外生活费补贴,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政策为准。

企业激励: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50%的用人单位,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带教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本地青年稳定就业。

咨询方式:梅河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4303049

三、高校毕业生专项扶持:全周期护航就业创业安居

     针对高校毕业生推出就业、租房、购房全方位专项扶持政策,覆盖就业生活、日常居住、安家置业全场景,全方位保障毕业生在梅稳定就业、安心安居。

(一)就业生活补贴

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专升本、留学归国毕业生),在梅河口市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就业生活补贴。补贴设置三档标准,每月分别为1000元、1500元、2500元,最长可连续申领24个月,有效补充毕业生就业初期生活开支。

(二)租房补贴

补贴申领对象、适用条件与就业生活补贴一致,覆盖稳定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三类毕业生群体。补贴档位、申领时长与就业生活补贴相同,最长可享受24个月,两项补贴不重复发放,精准缓解毕业生租房居住压力。

(三)一次性购房补贴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专升本、留学归国毕业生),在梅河口市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稳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梅河口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用房),可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设置3万元、5万元、8万元三档标准,助力毕业生扎根梅河口、安家置业。

咨询方式:梅河口市就业服务局 0435-4891266

青春逐梦,不负韶华。欢迎广大青年学子主动咨询政策、积极申领红利,立足梅河口沃土施展才华、成就梦想,与家乡共成长、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