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1999年01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洪文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