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公务员选调生选拔培育计划” (第三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3日 13:53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生:
依照《吉林大学公务员选调生选拔培育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现就开展“公选培育计划”学员(第三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五年制为四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强烈报考公务员及选调生的意愿;
3.具有较强语言表达、逻辑推理、组织管理、文字综合等能力;
4.参加选拔的学生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两项:
(1)学习成绩优良,当前平均绩点≥3.0;
(2)担任过吉林大学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获得过吉林大学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二、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每期50人
(二)选拔程序
1.培养单位选拔推荐。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大三(五年制为大四)和研二学生,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报名,学院负责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择优推荐。
2.资料审核。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结合申报材料情况,综合学业表现、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进入笔试及综合面试考核环节人选。
3.笔试及面试。
3月21日(暂定) 笔试(行测、申论)测试
3月22日(暂定) 面试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名单
三、工作安排
本期“公选培育计划”引入资深公考机构同步开展“中宏·吉大公选营”活动,实施周期为自选拔结束后至学生毕业,其间对公考内容各模块开设专项辅导(课程安排见附件4),并邀请杰出选调生校友、公选朋辈导师进行经验指导,同步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党政机关实习锻炼、基层社会实践等活动(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严格选拔。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宣传,认真按要求做好组织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三)前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学生“公选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吉林大学学生“公选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3.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包括推荐人在吉大就读期间成绩单、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就业中心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303-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djyb@jlu.edu.cn,邮件命名为“培养单位+公选培育计划推荐”。
联系人:孙卓、曹雪 8516655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