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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曹雪 | 更新时间:2025-03-28 14:34:11 |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5年02月27日 16:16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完善我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切实解决重点关注对象存在的就业实际困难,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现针对2025届毕业生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遵循“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2025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意愿和需求情况,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实现满意就业。
    二、工作对象
    因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因素影响求职进程的2025届毕业生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认真排查本学院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困难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一般”和“重点”两个层级,“一般”对象是指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困难学生中的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由学院负责落实帮扶工作;“重点”对象是指有身体残疾的毕业生,以及有就业意愿并且不设定任何工作目标限制(地域、工作类别、岗位指向等)的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困难毕业生,由学生就业中心统筹学院共同做好帮扶。
    2.各学院要分类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制定帮扶方案,在思想观念引导、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或实习岗位推荐、求职能力提升、心理压力调适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指导,做到“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动态跟进更新台账内容,帮助重点群体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重点针对本学院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切实提高帮扶实效,保障服务不断线,帮扶不落人。

    2.各学院针对已排查的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台账和帮扶档案(附件1),并指派专人将本学院“一般”及“重点”对象具体情况填写《XX学院2025届重点群体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3月4日16:00前将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djyb@jlu.edu.cn。
    3.学生就业中心将针对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适时跟进,落实校院两级联动包保兜底制度,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学生就业实际困难。
    联系人:孙卓 曹雪 8516655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1:吉林大学2025届重点群体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档案.docx
附件2:XX学院2025届重点群体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