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联〔2024〕23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06-07 10:43:00 |
各市(州)、梅河口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党工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 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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