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上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科学历人员: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在编教师除外)。
3.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形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宣讲时间
1.现场报名
考生请于招聘会当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交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考生请按照下述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携带好报名材料,于招聘会当天在现场报名),招聘会安排如下:
2025年3月5日(周三)14:00—18:00,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2025年3月14日(周五)14:00—18:00,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2025年3月17日(周一)09:00—12: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025年3月18日(周二)14:00—18: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025年3月25日(周二)14:00—18: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招聘会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持续关注“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各大高校就业信息网,若有更改请以最新发布的时间地点为准。报名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8-35050962。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请按照下述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扫“报名信息提交二维码”(见附件3),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
报名邮箱地址为qhfztfxxrs@163.com,邮件请按如下规则命名:【春招报名】报名岗位+姓名(如:【春招报名】小学语文+张三)。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上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报名时根据考生所属类别提供相应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现场报考者证件照需彩色打印或另交1张2寸证件照);
(3)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验证报告、学位证明验证报告。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专业证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资格审查由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25年4月6日清华附中天府学校中学部,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四)签约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提前获取),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