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2022年赴省外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请组字〔2019〕334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22年青海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赴省外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按照省人才办统一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具体安排,我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7人,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祁国荣(党委书记) 徐国治(院长)
副组长:李国权(副院长)
成 员:张永海(副院长) 王 俊(院长助理)
邢艳霞(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赵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由院纪委和监察审计科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由委纪委部门和委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
组 长:刘 卫(纪委书记)
成 员:许 龙 吴 澄 王雅婷
监督电话:
医院纪委监督电话:0971-6360062
委纪委监督电话:0971-8232025
委人事处监督电话:0971-8201875
三、招聘计划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员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人数、要求及待遇详见附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其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核面试、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集中在招聘地区相关高校的校园网以及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及招聘现场展位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投简历报名的方式。因招聘对象系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执业证、规培证、大学外语六级证书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简历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及资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自愿报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在考核中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计划,我院将视应聘者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六、考核测评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综合能力素质、科研情况、外语水平测试等。考核测评在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学历层次要求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测评、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的学历及专业要求,主要采取以下考核测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考核方式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1. 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网上投简历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50%。面试考生完成答辩后,由5名考官根据其情况进行评分。最终结果为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总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网上投简历报名的硕士研究生、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50%)。现场投递简历的紧缺本科学历毕业生及网上投递简历者,需统一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由工作能力综合评估小组按各专业分别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总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及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7天。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4.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合格标准为60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卫健委以及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处理情况要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编制内招聘人员,医院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需达到6年以上),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编外额度招聘人员,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聘期内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人事管理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禁出现泄露试题、评分标准等情况,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应当坚守诚实守信原则,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在签订协议前已参加工作但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除以上要求外,根据《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3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组织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十、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四)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 月 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 月 日,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 月 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六)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2年 月 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省卫健委以及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hzlyy.com)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九)本方案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电话:0971-6362027
招聘监督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0971-6360062
附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