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优良,办学条件优越。
学院设有13个系,2个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公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以“以工为主、城市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形成了“以能力提升为导向,致力于离学生最近的教育”特色培育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学院科研实力与水平,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院面向社会引进符合学院专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学院正式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聘用: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6)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政策待遇
(一)学院待遇
1.引进人才待遇按照《太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服务期为8年,属于学院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人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提供安家费8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80万元,文科60万元。
3.出站的博士后,提供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30万元,文科20万元。
4.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博士研究生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的博士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60万,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万,文科15万。
5.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50万,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文科10万。
6.住房补贴为实补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立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7.博士津贴30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业绩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执行期3年。
8.过渡期租房补贴2000元/月,全年按12个月计算,执行期1年。
9.学院根据编制、工作需要和配偶自身条件,妥善解决博士生配偶的工作问题。如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副教授职称,经考察合格,可办理调动入编手续;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根据学历和专业条件,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工作岗位。
(二)太原市待遇
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太原市补贴政策。详见太原市人社局《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http://rsj.taiyuan.gov.cn/p202/tzgg/20220909/1238788.html
四、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lzyc@tyu.edu.cn。邮件内容应包含:
1.《太原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简历。
5.个人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
6.教授或副教授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备注: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专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相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78168
太原学院官网:https://www.tyu.edu.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太原学院